印尼的代理股东安排:外国投资者的法律选择
2026 年 10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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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对于在印尼评估代理股东方案的外国投资者和法律顾问而言,确保所有权清晰明确和法律确定性是重中之重。虽然此类安排通常被视为快速建立本地业务的途径,但长期的商业成功依赖于稳健、完全可执行且可扩展的架构。本指南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框架,用于评估现有方案并过渡到完全合法的股权所有权解决方案。.
根据2007年第25号投资法第33条,直接股权合同旨在确保所有权的透明性。从一开始就使您的公司架构符合印尼法律,可以保护您的资本免受未来运营摩擦的影响,无论是在银行合规检查、股权退出还是公司重组期间。.
进军印尼蓬勃发展的市场是一项正确的战略举措。要确保完全合法合规,只需通过公认的途径构建增长,例如设立官方合资企业、战略许可或采用经批准的控股模式。继续阅读,了解如何检验您现有的框架,并开辟在印尼安全合规的投资途径。.
什么是代理股东?为什么印尼投资者会考虑使用代理股东?
名义股东是指其姓名出现在股东名册上,而实际经济所有者(通常是外国投资者)则不登记在册的个人或实体。这种安排通常以私下文件形式进行,因此印尼法律要求所有权登记必须透明。.
促使投资者考虑设立代理股东的原因有两个。首先是行业限制。根据2021年第10号总统令(经2021年第49号总统令修订,即《积极投资清单》),某些行业,包括巴厘岛的某些旅游和贸易活动,对外资持股比例有限制。.
第二个动机是资金。许多投资者认为设立PT PMA(Perseroan Terbatas Penanaman Modal Asing,一家外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项沉重的初始投入,因此设立代理股东似乎更为简便。后续章节将阐述分阶段实现资金如何缓解这一顾虑。.
投资者需求解释了此类投资要约为何会流传。投资部/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报告称 2024年外国直接投资实现额达900.2万亿印尼盾, 因此,每年都有大量的投资者对提名股东提案进行权衡。.
亚洲商业中心定期与这些投资者会面。通常,首次会面会以一份拟任股东提案开始。有效的第一步是对企业需要拥有、控制和保护的资产进行结构化审查,并确定哪种合法结构能够实现这些目标。.
印尼法律对代理股东协议有何规定?
根据印度尼西亚法律,代持股东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2007年第25号法律第33(1)条禁止任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由另一方持有或代表另一方持有的协议或声明,而第33(2)条宣布该协议无效(batal demi hukum),这意味着它从未具有法律效力。.
《投资法》第33条规定了什么?
第33条第(1)款适用于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的境内外投资者。第33条第(2)款规定,任何此类协议或声明均属无效。该规则已在……上公布。 国家法律数据库(JDIH) 并载入《投资法》正文。.
措辞十分明确。法律并未规定该协议可撤销或可被法院取消。法律规定该协议自始无效(自始无效),因此投资者的保护必须来自法律认可的结构。.
公司法如何决定股份的归属?
2007年第40号有限责任公司法(UUPT)要求每家公司都必须保存股东名册,其中第50条规定必须记录每位股东的姓名和地址。从法律角度讲,名册上登记的人即为公司的所有者。.
《民法典》(KUHPerdata)第1320条规定任何协议均须有合法理由,第1337条规定法律禁止的理由无效。因此,名义股东协议基于两项独立的理由缺乏法律效力,这也是为什么建立在已登记所有权基础上的架构才是稳妥之选。.
公证是否能使代持股东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员确认身份、签名以及当事人是否到场。公证员不能改变协议内容的法律效力。根据我们的经验,投资者常常误以为公证契约就具备法律效力,而实际上它只能证明协议已签署。.
Business Hub Asia 为寻求第二意见的投资者审核拟任股东文件草案。审核结果通常会清晰地列出哪些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以及可以用哪些合法结构来替代它们。.
哪些证券工具会附带代理股东要约,它们涵盖哪些内容?
服务提供商很少会单独推销代理股东安排,通常会附带一整套保护性文件。这套文件旨在让客户放心,其价值完全取决于其所依据的协议内容。.
什么是辅助原理?它为什么重要?
附属协议的存在仅仅是为了支持主协议,例如支持贷款的质押。如果主协议无效,附属协议也随之失效。因此,基于代理股东协议建立的担保将失去任何担保。.
每增加一份文件,看似都像是又增加了一层保护。但从法律角度来看,每一份文件都建立在同一个基本承诺之上。更多的文件并不会带来更多权利,而健全的法律结构才能做到这一点。.
市面上常见的各种防护装备究竟能保护哪些方面?
| 乐器 | 承诺 | 实际应用内容 |
|---|---|---|
| 补充协议或信托声明 | 受托人确认这些股份属于投资者所有。 | 这正是第33条第(1)款所禁止的表述。印尼民法没有赋予其独立效力的普遍信托机制,因此它提供的保护作用微乎其微。. |
| 股份一般授权委托书 | 投资者可以以被提名人的名义投票或出售股票。 | 它基于同一份协议,《民法典》第 1813 条和第 1814 条允许撤销,并在授予人死亡时终止该权力。. |
| 个人担保或债务确认 | 受托人承认欠投资者一笔款项。 | 该债务是为了支持所有权承诺而设立的,可以被视为虚假交易(见下文案例研究)。 |
| 人寿保险指定受益人为被保险人 | 被提名人身故时的赔付 | 它支付的是现金,而不是股份。根据遗产继承法,股份仍然会传给指定受益人的继承人。. |
根据我们的经验,一般授权委托书是投资者最信任的法律工具,但其局限性也最为明显。一旦委托书的实际用途暴露出来,公证人通常会拒绝处理依据此类授权委托书签署的股份转让或会议决议。.
亚洲商业中心并不出售这些文件。它的架构设计工作是从相反的方向开始:首先确定投资者合法需要的保护措施,然后将其构建成法律认可的架构,最好还能与合适的当地合作伙伴携手。.
案例研究:以代理人股份为抵押的贷款结构是如何运作的?
这是最常见的模式,也是执法部门最容易识别的模式。以下场景是根据实践中观察到的模式综合而成的示例,并非对某个特定客户的描述。.
一位名叫马克(Mark)的欧洲投资者想在巴厘岛成立一家别墅管理公司。一位当地代理人提议,由马克的朋友马德(Made)持有100%的股份,而马克则负责所有资金投入。该方案分四个步骤提出:
- Made 与 Mark 签署贷款协议,借入相当于实缴资本的金额。.
- Made利用这笔贷款认购了所有股份。.
- 他将这些股份抵押给马克作为贷款担保。.
- 签署了一份一般授权委托书和一份空白的股份转让契约。.
从法律意义上讲,马克是担保债权人,而非所有者。但实际上,马克是通过第三方的名义购买了该公司100%的股份,这违反了第33条的规定。.
当局如何看待这种以实质而非形式为导向的结构?
| 特征 | 它看起来像什么 | 当局如何解读? |
|---|---|---|
| 贷款价值 | 正好等于实收资本 | 这笔贷款仅用于购买股票。 |
| 利率 | 没有,或象征性的 | 真正的贷款机构没有商业理由 |
| 偿还能力 | 被提名人没有收入需要偿还 | 默认情况下,程序一开始就会使用默认值。 |
| 默认事件 | 预先安排妥当,准备进行止赎 | 将所有权转移给投资者才是真正目的 |
监管机构、税务官员和法院通常会关注交易的经济实质,而非其名称。一笔无息、无实际还款计划且内置违约条款的贷款,很容易被视为转移所有权的手段,因此很容易被认定为虚假交易。.
对受托人股份的质押真的能被强制执行吗?
2007年第40号法律第60条允许股份质押,而《民法典》第1150条及后续条款对质押进行规范。执行质押意味着出售股份,而可能的买家是外国投资者,这重新建立了第33条所禁止的所有权关系。.
强制执行还取决于基础贷款的有效性。如果贷款实际上是变相的所有权转移途径,那么抵押物也会继承这种缺陷。根据我们的经验,大多数“担保”结构都会在此达到极限,因为交易无法顺利完成。.
当贷款金额与资本价值相等时,税务方面会有哪些问题?
1983年第7号所得税法第18条第3款(经2021年第7号法律修订)允许税务总局调整关联方或特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相当于资本的零息贷款可以重新归类为变相资本出资。.
重新分类可能会影响利息处理、扣除额和负债权益比率。财政部第169/PMK.010/2015号条例规定,出于税收扣除目的,负债权益比率必须为4:1,因此,错误分类的资金会带来实际后果。参见…… 税务总局 符合现行规则。.
综合来看,问题两年后才显现出来。Made拒绝签署续租协议,而Mark发现抵押物无法被顺利收回。在法律框架下重建此类结构通常是可能的,但这需要咨询专业人士,而非自行解决。.
在代理股东安排中,还应管理哪些其他风险?
- 所有权纠纷: 被提名人的配偶或继承人可以把这些股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或遗产提出索赔。.
- 资产控制权丧失: 提名股东在股东大会(RUPS)上投票,可以批准分红、股权稀释或出售。.
- 行政处罚: 2007 年第 25 号法律第 34 条规定了书面警告、限制或暂停营业活动以及吊销营业执照或设施的措施。.
- 刑事风险: 根据案件事实,2023 年第 1 号刑法典中关于欺诈、挪用公款或伪造文件的一般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2 日起生效)可能具有相关性。.
- 退出准备: 买家和贷款机构在进行尽职调查时,会寻找可以核实的产权结构,而透明的产权结构可以提供这种核实。.
在一个综合案例中,巴厘岛一家酒店企业的代理股东离婚了。配偶的律师将这些股份列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该投资者的经公证的补充协议对登记册没有效力。后来,一项已披露的合资企业取代了之前的安排。.
替代代理股东PT PMA:有哪些合规选项?
替代代理股东PT PMA安排的合法方案取决于实际问题:行业准入、资本负担或控制权。通常认为有四种途径是安全合法的投资方式,而选择哪种途径取决于所涉及的KBLI(印尼企业分类标准)。.
| 选项 | 最适合 | 关键法律特征 | 主要注意事项 |
|---|---|---|---|
| 与当地战略合作伙伴成立合资企业 | 外资持股比例有限制或本地专业知识能创造价值的行业 | 合伙人是真正的股东,承担着实际的经济风险。 | 与真正承担风险的合作伙伴合作效果最佳。 |
| 许可证或执照持有人合作 | 在特定规模下禁止外资拥有的行业 | 品牌授权或管理协议,不涉及股权。 | 控制权完全取决于合同条款。 |
| 离岸持仓高于PT PMA | 开放行业,希望拥有 100% 所有权 | 通过最终受益所有人报告披露 | 条约利益需要有实质内容 |
| 分阶段投资实现 | 投资者担心前期资金问题。 | 通过 OSS-RBA 和 LKPM 逐步实现 | 需要持续报告 |
与许可证持有人合作是如何进行的?
在这种模式下,外资方不持有任何股权。许可证由当地持牌实体持有,外资方则通过品牌许可协议或管理协议进行投资。这种模式适用于在特定业务规模下真正禁止外资控股的行业。.
权衡的关键在于控制权。如果没有股权,影响力就只能通过合同条款来传递。根据我们的经验,当协议详细规定质量标准、报告义务和终止权时,投资者才能获得最佳利益。.
设立离岸控股结构是保留 100% 所有权的合法方式吗?
是的,在允许外资控股的行业中,投资者仍然是100%的股东,其所有权通过位于PT PMA之上的离岸控股公司层层授予。这与代理股东安排不同,因为每一层股东的身份都是公开透明的。.
2018年第13号总统令要求公司识别并报告其最终受益所有人(UBO),即最终拥有或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控股结构会公开披露该人信息,而代理股东安排则会隐藏该人信息。.
税收协定优惠需要有实质内容。税务总局第PER-25/PJ/2018号条例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实际受益所有人,而非中间人,因此,一个没有员工、没有决策、没有目的的空壳公司可能无法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实质内容规划应在架构设计阶段进行。.
对于PT PMA来说,最低实缴资本真的太高了吗?
这种担忧促使许多投资者转向代理股东,但解决之道在于结构性改革,而非依赖薄弱的监管。资金通过政府许可平台OSS-RBA(在线单一提交,基于风险的方法)分阶段实现,并通过定期提交LKPM(投资活动报告)来监控进展情况。.
根据印尼投资部/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2021年第4号条例,每项业务和每个地点的投资额通常设定为100亿印尼盾以上,不包括土地和建筑物。该金额为投资计划,而非首日一次性存入的资金。.
变现可能包括设备等非现金资产,并会逐步进行核实。监管力度不容小觑。该项义务旨在分阶段履行,从而大大减轻了提名股东提案的压力。亚洲商业中心将变现时间表与运营计划相匹配,确保承诺与实际里程碑相符。.
在印度尼西亚,外商投资与当地企业合作的结构合法吗?
是的,这是合法的。当本地合伙人是真正出资或提供资源并承担实际经济风险的股东时,外商投资本地合伙人结构是合法的。如果经济利益全部流向外国一方,则该结构被视为代理股东安排。.
股东协议的实际作用是什么?
股东协议(SHA)是公司的核心文件。它记录了各方在公司章程之外如何管理公司。其常见组成部分包括:
- 保留事项和对特定关键决策的否决权
- 新股发行和转让的优先认购权
- 利用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来管理退出策略
- 死锁解决机制
- 仲裁条款,依据1999年第30号《仲裁和替代性争议解决法》
哪些额外的保护措施是合理的?
- 知识产权和品牌由独立实体持有,并授权给 PT PMA。
- 股东以商业条款向企业提供真正目的的贷款
- 界定运营角色的管理协议
如何才能使合资企业保持真正的合作伙伴关系?
这条界线在于经济风险。如果本地合作伙伴分担亏损、贡献有价值的资源并获得与业绩挂钩的回报,那么这些保护措施就是合理的。如果本地合作伙伴不承担任何风险,而外国方独占所有利益,那么这种结构就等同于代理股东安排。.
如何选择合适的本地合作伙伴?
最成功的合资企业始于合作伙伴的契合度。根据我们的经验,能够使合资企业运作良好的合作伙伴拥有相同的商业目标,并且乐于在股东名册和最终受益所有人报告中披露其信息。.
- 真正的贡献:资金、土地、许可证或经营技术
- 实际经济利益:利润和损失的份额
- 背景核实:通过尽职调查核实了声誉和过往业绩。
- 一致的退出预期:已达成一致的收购、出售和僵局条款
- 愿意保持透明:已在登记册上登记并按要求披露信息
一个包含3道题的快速测试:
- 当地合作伙伴是否投入了实际资本或资产?
- 他们是否共享利润和亏损?
- 他们的退出是受商业条款约束,还是受外国势力指令约束?
如果你对以上任何问题回答“否”,那么你的结构需要调整。.
案例分析:一家新加坡餐厅运营商与一位雅加达餐馆老板合作,后者以30%模式出资,包括场地租赁、厨房设备以及分担亏损。否决权仅限于价格区间和租赁条款变更。当出现纠纷时,由于合伙人是实际所有者,仲裁机制得以有效运作。.
根据这些关键标准评估合伙结构需要进行详细的法律审查。亚洲商业中心会在起草任何合同或股东协议之前进行这项评估,以确保本地所有权符合监管标准,并真正保障双方的权益。.
这不是股权问题?当真正需要的是驻场主任时
如果您的主要需求是聘请一位常驻董事而非股东,那么解决方案就简单得多。投资者常常会考虑设立代理股东,而他们真正需要的仅仅是一位常驻当地的董事或专员来处理合规和官方事务。通过我们的 专业服务, 我们帮助企业无缝满足本地代表要求,而不会造成股权纠纷。.
外国人在印尼开设公司银行账户时最常犯的错误有哪些?
银行通常会首次检验所有权结构。银行根据金融服务管理局 (OJK) 2023 年第 8 号关于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计划的规定,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最常见的错误包括:
- OSS许可证上的KBLI与申请人描述的业务不符。.
- 实际的最终受益所有人无法解释,或者解释与股东名册相矛盾。.
- 预计交易量和资金来源与公司情况不符。.
- 文件不一致,例如地契、税号(NPWP)和OSS记录之间存在差异。.
- 银行的核实步骤中,董事或签字人无法到场。.
- 一份提名股东补充协议已公开提交,希望银行能够接受。.
在一个综合案例中,一家由代理人持有的公司开户申请受阻,原因是登记股东无法描述公司业务,且资金来源是一位未列入申请文件的海外人士。在所有权结构重组为公开透明的架构后,账户顺利开通。.
选择所有权结构前的尽职调查清单
- 请确认KBLI及其外资所有权在现行《积极投资清单》中的地位。.
- 确认投资金额和分阶段资本计划。.
- 确定真正的最终受益所有人及其报告方式。.
- 对任何本地合作伙伴进行真正的经济风险评估。.
- 审查每一份拟议文件是否存在第33条相关问题。.
- 查阅税收协定条款和实质性要求。.
- 绘制退出路线图:出售、收购、僵局以及任何股东的死亡或离婚。.
- 根据最终结构确认银行账户已准备就绪。.
此清单旨在辅助与合格律师的讨论,但不能替代律师的咨询。结构化咨询会将此清单应用于特定行业和投资规模。.
合适的合作伙伴和合适的架构使安全合法的投资成为可能
提名人选方案并非故事的终点。它的目标可以通过替代它的法律架构来实现。好消息是,您的核心商业目标,包括市场准入、运营控制和资本效率,都可以通过一个完全合法、面向未来的公司架构,并进行适当的设置而得到全面实现。.
亚洲商业中心将全程指导您顺利完成过渡。无论您是需要对现有提名人方案进行二次评估、量身定制合资企业或控股结构,还是需要与OSS完全一致的稳健的股东协议,, LKPM, 通过UBO披露和银行合规,我们确保您的业务建立在坚实的法律基础之上。.
如果您目前采用代理人安排,尽早采取行动将为您开辟更佳的重组途径。保密审查是保护您投资的最佳步骤,而且您越早开始,对结果的掌控力就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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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达里斯·萨拉姆
Daris Salam 是 Business Hub Asia 的首席执行官,在财务和运营领域拥有十余年的专业经验。他是一位注册会计师,并持有税务专业资格证书,专长于市场准入和战略增长。他致力于通过强大的咨询服务和高水平的绩效跟踪,赋能国际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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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在印度尼西亚,所有形式的"代理人"安排都受到限制吗?
不。2007年第25号法律第33条针对的是为他人持有股份的协议或声明。专业服务另行规定,合法的合资企业、许可和控股结构是代理股东安排的安全合法替代方案。.
为什么经过公证的代理股东协议仍然缺乏法律效力?
公证契约证明当事人已签字并到场,但并不改变契约内容的法律效力。由于第33条第(2)款规定该协议依法无效,因此无论签字形式多么正式,该契约均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如果投资者已经签订了代理股东协议怎么办?
该协议不可信赖,因此第一步是对相关文件、股东名册和税务申报进行保密的法律审查。重组为合法的合资企业或许可行,但最佳方案取决于具体情况。.
构建符合规定的合资企业或控股公司架构通常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我们的经验,简单的设立流程可能需要几周时间,而协商成立的合资企业则需要更长时间,因为股东协议需要合作伙伴达成一致。所需时间取决于行业、KBLI(商业化基础设施)和许可情况,因此需要咨询才能给出准确的预估。.
外国人可以拥有 PT PMA 的 100% 股份吗?
这取决于2021年第10号总统令(经2021年第49号总统令修订)规定的KBLI(外国投资法)。许多行业允许100%的外国所有权,而其他行业则设有上限或合伙条件。首先需要进行行业核查。.
控股公司与名义股东是同一回事吗?
不。控股结构是通过2018年第13号总统令规定的最终受益所有人报告来披露的。名义股东会隐藏真正的所有者,而这正是法律所关注的区别。.
在代理股东安排中,谁控制决策?
根据股东名册,登记的名义股东是合法所有者,因此,根据第33(2)条,补充协议无效。投资者对股东的实际控制权来自与真正合伙人签订的股东协议。.
代理股东安排可能引发哪些监管后果?
2007年第25号法律第34条规定了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警告、限制活动以及吊销许可证或设施。根据案件事实,一般刑事条款也可能适用。具体情况需要进行法律审查。.
股东贷款是合法的替代方案吗?
股东贷款只有在具有真实商业目的和条款的情况下才是合法的。如果贷款金额与实收资本相同,不计利息,且最终以计划违约告终,则该贷款可能被认定为虚假贷款,或根据《所得税法》第18条第3款的规定被重新归类为资本。.
最低实缴资本是否使PT PMA过于沉重?
并非结构性地。资金通过OSS-RBA分阶段实现,可以包括非现金资产,并通过LKPM报告进行监控。这是一个逐步实现的投资计划,而不是第一天就一次性投入。具体细节取决于行业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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